摘要
所谓债,是民法中的一个专用术语,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人则有实现债权人请求的义务。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新形势下,研究目前债发生的主要根据,认识加强对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15-18,共4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