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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的地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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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涉及到破产问题。特别是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既会涉及到企业破产的域外效力,也会涉及到外国投资者在国外破产对域内企业的影响。然而,由于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而对破产的地域效力未作规定。在国际上,对破产的地域效力,不仅学说理论诸多争议,而且各国实践也不一致。因此,从我国实际需要出发,对破产的地域效力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余劲松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89年第4期57-6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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