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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保障企业活力的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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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我国已进入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新旧体制的摩擦增多,矛盾从生。为了促进新经济体制框架的早日形成,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要逐步确立“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样一种新的经济运行机制。这种机制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中流砥柱。为此,势必进行价格改革,把不合理的旧价格体系改变为合理的新价格体系,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保证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价格改革需要有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开展才能实现。最近,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根据对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正确分析,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
作者 孙亚明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1-18,共8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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