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它既为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认.作为政治学、法学工作者,我们不仅要用四项基本原则来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而且要对它们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进行认真的探讨和深入的研究,为四化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早在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四项基本原则,虽然我已经说过都不是什么新问题,但是这些原则在目前的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都需要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新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论证.”“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5-7,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