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突出。1963年国家编委会颁布的《关于划分国家机关、事业、企业编制界限的意见》(草稿)目前已经陈旧,不能科学地指导我国现阶段的编制管理工作,因此,当前亟需加强研究行政编制的管理,尽快制定编制法规,以使行政编制工作为体制改革服务。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笔者认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可在上海市人大的委托下制定一部行政编制管理的规定。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9-10,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