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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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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坛关于“创作自由”问题,已经嚷嚷好多年了。但很难说大家取得了一致的看法。所谓“创作自由”,我认为起码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内容,即三个基本的条件。一是消除外来的社会政治的有形无形的强制与禁锢,允许文艺家们根据自己对社会现实的体察与感应,去创作属于自己的作品。十年新时期的文艺创作,无疑地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与突破,作家赢得了建国以来难于比拟的较多的创作自由,但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也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譬如,一部电影或电视片,往往要经过无数关卡、反复审查才决定能否出台。有时某领导人一句话、一个暗示,就可以把一部作品否定。一部革命历史题材的小说,因为涉及人事就遭来许多非难。
作者 黄侯兴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1989年第3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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