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有两年,期限为三十年的《南极条约》就要期满了。美丽富绕的南极大陆将以什么面貌呈现于世呢?是成为少数大国的聚宝盆,还是成为各国共同享有的俱乐部?是作为各国纷争的场所,还是作为全人类和平利用的科研基地?南极正在和将要面临着什么问题?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48-52,共5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