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这个概念,在语言中通常是指“有”;“有”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存在的人、事物、现象、特征等。反映在语言中,“有”构成存在句,它的含义可用бытие,пребывание,наличие和существование表示。语言是记录和再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人们传递信息和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反映客观“存在”时总是离不开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存在句反映了客观存在物所处的方位或范围和时间。本文想就存在句构成的规律和特点,做一些探讨和归纳。
出处
《外语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23-28,共6页
Foreign Languag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