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进一步下放权力已成为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推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如何把权力有效地下放到系(所),使系主任(所长)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并切实把办系(所)的重大责任担当起来。这是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下放权力的原则学校和系(所)职权的划分是件很复杂的事情。集权过多不好,分权过份也不好。那么权力究竟应分到什么程度呢?根据已有的经验,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1989年第1期86-88,共3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