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农业银行系统中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无疑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业银行的性质没有定性。尽管承包使农业银行在迈向企业化经营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农业银行本身的行动规范都没有按企业化的准则去实行,在农业银行这个机制上仍然保留着“既是……又是”的两重性。这使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也正是由于农业银行的性质不定,导致农业银行的承包经营目标无法确定。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9年第2期63-63,共1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