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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利分流后有关财务会计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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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出现了产值增加、利润增长而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下降的局面,说明第二步利改税所设想的目标未能完全实现,需要认真反思。今年,国家在重庆市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税利分流试点的基础上,准备扩大试点范围。此项改革若能普遍推行,将使企业机制和企业行为更加合理化,有利于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健康发展。在实行税利分流后,现行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有关内容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后,应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了公正合理地确定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上交的利润额,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尽快制定企业财产物资估价办法,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正确评估,实行国有资产、企业资产、
作者 盖地
出处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1989年第2期46-,56,共2页 Modern Finance and Economics: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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