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前期,生产编组是在均田制度的形式下完成的,农民从国家手中取得份地,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的生产单位,生产的基本内容是农业耕作,辅以蚕桑布麻等手工操作的家庭副业,个体农户以这种经营方式,内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外以应付国家的赋税徭役。在这种经济结构之上,产生出唐代强大的封建大一统帝国和高度发展的经济文化。从唐代中叶以来,随着均田制度的崩溃,租佃关系的发展加快了,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和失去土地、依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农,构成社会上对立的两极,代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主流。伴随这一基本变化而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变化,标志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成熟。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7,15,共8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