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实事求是的客观验证”完全符合我国的司法实际。我们党在司法实践中一贯坚持和发扬从实际出发,依靠群众,实事求是,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证据口供都必须经过查对,反对逼供信,禁止肉刑的一整套指导原则,就包含着“实事求是的客观验证”的意思。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这些指导原则给予充分肯定。2.实行“实事求是的客观验证”原则,有利于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保障案件的质量;有利于克服和防止主观臆断,促使司法工作人员更加重证据,重视调查研究。建国以来。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6期25-26,11,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刑事证据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