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公安学的研究中很少有人注意到对“公安”这一最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理解,忽视了它对整体学科的逻辑起点问题,从而在对待学科的名称、研究的范围及研究的方法上,产生了不同的观点。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安科学研究,笔者认为应该澄清“公安”范畴的含义,统一科学的思维认识,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基础。在公安学术理论界,对“公安”范畴大致有以下几种理解:1.“公安”是社会整体的治安;2.“公安”是一种社会工作;3.“公安”是一个专门机构或警察职业的简称;4.“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5期1-4,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