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于人们中间存在的“社会主义产生不产生犯罪”的疑问,理论界大体上有三种回答:一是社会主义不产生犯罪,二是社会主义产生犯罪;三是认为这个疑问的提出本身就不严肃,应该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犯罪”取代它。笔者认为,绝对肯定与否定的回答都不符合实际,而第三种回答实际上是回避尖锐问题。本文持第四种回答:这个疑问的答案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亦此亦彼,即社会主义产生犯罪,又不产生犯罪。下面介绍笔者的思路。一、社会主义是什么要正确回答“社会主义产生不产生犯罪”的问题。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5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