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行政救济制度是国家行政救济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警察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国家行政救济,是指公民、组织因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处分,使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害,请求国家行政机关予以补救的方法,称“国家行政救济”;规定行政救济补救方法的法律规范,称“国家行政救济法”。警察行政救济是国家行政救济的一种,它是指公民、组织因警察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警察行政行为。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4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