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米,围绕着公安工作和公安体制改革,一些热心改革的同志对铁路公安是企业警察还是国家警察的问题说法不一。现就铁路公安的性质和任务谈一些基本看法。关于我国铁路人民警察的性质,中共中央〔1983〕23号文件明确规定:“铁路人民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战斗队伍。铁路公安部门是国家派驻铁路的公安机关,列入国家公安机关的序列。”铁路人民警察的这种性质是由其所担负的任务决定的。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2期12-13,70,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