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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单列危害国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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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中的危害国防罪是指普通犯罪主体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危害国防罪在我国刑法中并未单列一章,而是分散在各章之中。笔者认为应将各章中原有危害国防的罪名和需要新增的此类的罪名共同单列一章危害国防罪为妥。例如,反革命罪中的策动、勾引。
作者 盖新琦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40-,29,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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