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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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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十年来,我国先后恢复了在联合国所属的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的合法席位,为我国与国际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委派了理事、副理事和正副执行董事,所交份额23.91亿特别提款权,占第9位。我国在世界银行认交的股金为30.33亿美元,占世界银行股金总额的3.32%,截止1988年底,我国共获得世界银行贷款72亿美元。我国在亚洲开发银行认交股本16.17亿元,占该行认交股本总额的6.7%。
作者 程怀月
出处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1期20-21,1,共3页 Shangha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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