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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对个体业户零售环节营业税的控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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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恢复"批购凭单"的控管办法。批购凭单必须全国统一式样,统一实施。其式样可参照批发企业的批发凭证,但不需要"一货一单",可以"多货一单"。批购凭单应一式六份,即自存、开单、付款、提货、统计或门卫、当地税务所各存一份。批购凭单的封面,要有纳税人姓名、经营地址、当地税务所签发章等记载。批购凭单全部取代批发企业的批发凭证。二。
作者 刘美林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65-65,共1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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