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两个部分。散曲是流行于元代的韵文的新兴样式;杂剧是运用诗、歌、舞、白等艺术手段综合表演故事的戏曲。作为一代文学的突出成就,它在中国古典文学发展史上占有着光辉的一页。元曲的兴盛固然有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诸种原因和条件,但是,对于一个多民族的封建统一的元代帝国来说,更为重要的因素则是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以及相互的影响。各少数民族在音乐、歌舞、散曲和杂剧创作方面都发挥了自己的艺术才能,尽到了自己的艺术职责,在元曲的发展上作出了他们各自不同的艺术贡献。建国以来,随着元曲研究资料的层出迭见,使我们认识到在元曲的发展中,西域少数民族的贡献较为重大是不无依据的。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1期61-68,共8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