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企业的利润分配,不仅关系到乡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还关系到银行信贷资金能否实现效益及按期收回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乡镇企业利润分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造成了部分乡镇企业停滞不前,发展迟缓,银行逾期贷款增加。因此,如何搞好乡镇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乡镇政府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做法一般是:年初下达企业当年应上缴利润的指令性计划,不管企业经营盈亏如河,当年上缴数一律按指令性计划执行。并且,利润上缴时间并不是在年终决算后,而是乡镇政府随时可向企业收取,待年终决算下来,往往是上缴额超出计划,亏损企业亦不例外。这样,即使有的企业实现了利润,除超额上缴外,余下的也寥寥无几。这种做法给企业带来了不良后果是多方面的。 1、变相地平调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抽调银行贷款。造成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仅得不到补充。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8年第6期33-33,共1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