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子女备用金保险是去年起在安徽、江苏等地陆续试办的,专为1—16周岁少年儿童提供的一项保险业务。它的特点是孩子保险期满(20周岁)健在则本息兼得、享受可观保险金,万一发生意外又可获得可靠经济保障。由于它把保险融进储蓄又通过储蓄来体现保险,同时兼备保险与储蓄的双重作用,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深受社会欢迎。今年三月,笔者有机会到了安徽蚌埠等地,学习开展“子女备用金”(或称“儿童保险,或称“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保险经验,受益非浅,最大收获莫过于深感子女备用金保险是保险业务恢复九年来出现的“适销对路”的“新品种”。根据省、市公司安排。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8年第6期51-52,37,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