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肝移植领域,近10多年来先后产生过两个国际标准,米兰标准和美国标准。Milan标准规定,病人肿瘤直径超过5cm就不能进行手术,美国标准则把这一数据提高到6.5cm。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郑树森院士于2006年提出了新的“杭州标准”:只要病人累计肿瘤直径小于8cm,或者虽然大于8cm,但术前血清甲胎蛋白(AFP)≤400ng/ml且肿瘤组织学分级为高或中分化,其他检查指标符合要求,也能进行肝移植手术。
出处
《临床普外科电子杂志》
2013年第4期20-20,共1页
Journal of General Surgery for Clinicians(Electronic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