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经济、文化、政治、传统的不同 ,各国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在企业集团与合并商誉等基本概念、合并观念和方法以及合并会计报表的揭示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为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一致性、可比性和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颁布一系列国际会计准则来协调各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欧盟通过其第七号指令以立法形式对各成员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进行协调 ,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的是这一指令具有强制性。我国未来的合并报表准则至少应该在合并价差、提取盈余公积和合并所得税方面进行改进。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2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