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对宏观资金的调控就必不可少。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国民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类:一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福利事业等关系国计民生,在稳定经济和发展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和特殊部门、行业和企业、它的生产建设和投资仍要由国家负责,并进行直接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二是除此之外的其他一些企业。国家不再进行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适时启动各种经济杠杆进行调控。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8年第4期16-,28,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