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放国债二级市场,尽管方式很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即部分市场化与完全市场化。笔者认为,我国开放国债二级市场应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一、现行国债部分市场化方式的弊病自1981年起,我国重新起用国家信用形式,发行名曰“国库券”的五年到期的国债,不允许持有人买卖、转让,基本上剥夺了国债的流动性。为满足人们对国库券流动性要求及其他原因,中国人民银行在1985年6月7日颁布了《1985年国库券贴现办法》,允许未到期国债持有者到各专业银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办理贴现。但仍不允许持有者之间相互买卖。这便是我国现行国债部分市场化的基本方式。该方式弊病颇多。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88年第4期20-21,37,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