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邦德国很久以来就制定了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行之有效的措施,1964年在柏林成立了商品检验基金会,该组织负责对从园珠笔到成品房及各种日用品和消费品,根据各种质量特点以及价格与性能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该组织还每月出版月刊《检验》,在该杂志上公布所有对消费者来说感兴趣的检验结果。除此之外,还采取了一些重要的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措施。这里仅从大量的新的保护措施中列举一些予以介绍。消费者在分期付款商店常会陷入复杂的境况,1970年的分期付款法(四年后进一步予以修改)使消费者明确了他们在同意分期付款时所应承担的特殊义务。如果发生争执的话。
出处
《消费经济》
1988年第6期53-54,共2页
Consumer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