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持农村各项建设和事业的协调发展,苏南地区在乡镇企业内部设立了多种社会基金,如“农业发展基会”、“教育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等。仅无锡市的乡镇企业1987年提取的各种社会基金就达3.4亿元。社会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建设农村精神文明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基金”的提取,增大了产品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从而减少了交纳的所得税,客观上成了一种逃税的手段。不仅如此,据有关人士透露,社会基金并未全部用于社会,部分仍然留在企业。挂“基金”之名进行逃税,成了有意识的企业行为。国家故然应该强化税制,防止逃税。但是,如果按现行税制照章纳税。
出处
《企业经济》
1988年第6期45-45,共1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