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包基数,是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又较难解决的问题。在实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等办法时,基数不合理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今年以来,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下称承包制)已在全国国营企业中普遍推开。“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是承包制的重要原则,“基数”固有的矛盾,不但没有解决,而且某些方面还有所激化。因此基数问题已成为企业能否真正搞活,承包制能否真正取得成效的一个关键问题。
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1988年第3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