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外高校教师职称结构概况联邦德国:1976年1月公布施行“高等学校总纲法”,规定高等学校只设教授、高校助教(多数获得博士学位)。其中教授占教师总数36.2%。苏联:设有科学博士、科学副博士、教授、副教授、高级教员、助教、高级研究员、初级研究员。据1980年统计,其中科学博士、教授、科学副博士和副教授占高校教师总数的41.3%;高级教员占教师总数的24%;助教和教员约占1/3。匈牙利:设有教授、讲师(相当副教授)、教授第一助手、普通助教。
出处
《江苏高教》
1988年第1期47-48,共2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