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一般农户的贷款,均执行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这种办法,忽视了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的关系,存在不少弊端。它不仅是造成信贷资金沉淀的客观原因之一,而且也不利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我认为应在农村发放长期贷款。因为: (一)农业、畜牧业、林业等生产周期均较长,资金的使用也有较强的季节性,这就需要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来设置农村长期贷款项目。 (二)以家庭承包制为主的家庭经济,一般都缺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巨额资金积累。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1988年第7期63-64,共2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