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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布哈林的“平衡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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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29年,斯大林主持的联共(布)中央在批判布哈林的“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中,指责布哈林的“平衡论”有三大罪状:第一,它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取消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机会主义观点;第二,用他的“平衡论”来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就是使社会主义成份和非社会主义成份永远沿着不同的轨道和平地向前移动、互不相撞;第三,“平衡论”忘记了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背叛。在此以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布哈林的“平衡论”同他的其他思想一样遭到冷落和忽视。布哈林的“平衡论”期待着实事求是的、公正的评价。
作者 赵新文
出处 《国际观察》 1988年第6期14-18,28,共6页 Internation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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