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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化的总体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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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实行股份制,一方面能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从而增强微观基础的活力,另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控股方式保证必要的宏观控制,因此,它不失为一种理想的企业改革目标模式。在推行股份制的步骤上,本文主张分三步走:第一步,实行所有权主体一元化,经营权二元化,即所有权归国家一方,经营权归企业和国家双方;第二步,实行所有权主体二元化,经营权主体一元化,即所有权归国家与企业双方,经营权归企业一方;第三步,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经营权主体一元化,即所有权归股东,经营权归企业。最后,本文还就实行股份制所必要的宏现环境作了详细的设想。
作者 林文祥
出处 《陕西财经学院学报》 1988年第4期36-4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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