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放后,我国图书价格体系一直是采用分类印张定价办法,这可能是参照苏联1952年实行的《书籍门类的最高定价办法》,即把书籍分为若干类别,依出版页(即印张)制定定价标准。1956年2月18日我国文化部颁发了《全国杂志、书籍定价标准》,后改为参考标准;1963年又由文化部、科学院颁发了《科学技术书籍和课本定价标准》;“文革”中也颁发过一个图书定价标准;直到1984年11月在调整图书定价中,把图书分为三大类的上限。
出处
《中国出版》
1988年第5期26-32,共7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