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众多的企业集团脱颖而出。上海轻工系统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过程中产生第一个企业集团以来,至今已有22个企业集团相继成立,形成了上海轻工企业组织形式的新格局。22个企业集团大致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企业性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并对成员企业(也是法人)在人财物、供产销等方面,持有不同程度的集中权利。第二种是联合各方以入股投资的方式,组成一个新的经济实体,其法人往往由联合各方推荐的代表,经主管局批准后担任。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8年第1期12-14,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