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创办法律业大的通知到现在,已经整整3年了。3年来,法律业大从无到有,艰苦创业,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前进。由于我们自始至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教学质量基本上是好的。1987年10月,通过教委对法律业大刑法课的考核验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好评。中共中央组织部还在87年第12期《干部教育工作通讯》上,向全国介绍了法律业大的办学经验。事实表明,3年来。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1期3-3,共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