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宜兴县人民法院重视人才开发,积极动员、鼓励该院干警报考业余法律大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86年,该院28位同志报考“业大”,被录取18人,录取率为百分之64.3%;87年,有15位同志报考,被录取14人,录取率为93.3%,在全省县法院中录取率最高。他们所以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主要是在招生工作中,认真做到了以下三点:一、积极动员,点面结合。首先院党组对“业大”的认识是端正的,态度是明确的。87年“业大”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1期22-22,共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