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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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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社会,一国公民的足迹可以遍布全世界。各国公民之间的民事交往空前频繁,各国都有侨民在外国开拓、经营、生息。人总是要辞世的,辞世后如果一国公民的被继承人在一个或多个外国置有财产,其财产所在地和住所地分属不同国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具有相同国籍,这就发生涉外继承问题。涉外继承是指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死亡)这三个要素中。
作者 王静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6期12-13,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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