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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列第三人的案例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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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参加民事讼诉的第三人。但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对这一条规定的适用,往往掌握不好。现在选登6则存在这方面错误的案例,供学员学习中参考。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5期7-10,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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