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1988年2月13日在北京宣告成立。创办培训中心,是法院队伍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提高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推动法院工作和法官制度的改革,探索教育制度的改革;加强我国法制建设;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都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三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同时,强调了一手抓建设和改革。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4期14-15,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