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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国营企业利润分配的法律规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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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营企业利润,即国家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和税金后的余额,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形式。合理分配国营企业创造的利润,是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财务管理法的基本任务之一。一、企业基金办法(一) 提取企业基金的条件实行企业基金办法的目的,是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如果不讲条件,不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如何,都可以提取企业基金,那么,这种办法就不能对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提高效益起促进作用。因此,这一办法明确规定。
作者 孙树明 郑里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8年第12期49-56,共8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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