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深化改革过程中,怎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发展?许多同志都认为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是一剂良方,但如何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呢?这又是人们都感到相当棘手的问题,本文想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从土地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经营的困境1.人民公社所带来的后遗症——组织规模过大。“土改”以后,土地归还农民,实行农民个体私有制。这种小块土地归私人占有,很难促进生产力较大发展。1956年完成了对农村个体私有制的改造,建立了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左”的思想指导,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8年第10期44-45,55,共3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