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党和国家几十年来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成功总结,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它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振兴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作为沟通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继承发展民族文化的图书馆事业,也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及任务。在民族自治地区允许实行特殊政策的情况下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图书馆的职能,为民族地区的经济振兴服务;如何发掘、整理、保护、继承民族文化遗产,更快地发展民族地区的科学、文化事业,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出处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1988年第3期55-57,共3页
Library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