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技术与法律,是人类文明史上两个十分重要的领域。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科学技术这一重要的社会现象始终没有引起法学家和统治阶级立法者的足够重视。科学技术与法律似乎保持了相对独立的平行发展。十七世纪以来兴起了近、现代科学技术,以前所未有的气势冲上社会舞台,成为人类社会活动中内容最丰富、范围最广泛,而且极为活跃的领域,它对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出处
《科学.经济.社会》
1988年第6期363-365,共3页
Science Economy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