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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窃盗罪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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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盗窃罪(旧律称窃盗罪)是最古老的一种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历代统治者无不以最严厉的手段——刑罚对窃盗行为进行惩处。《尚书·费誓》记有:“窃牛马,……,汝则有常刑。”这表明在奴隶制社会中,对偷盗他人牛马的人,要追究刑事责任。从现有资料看,自《法经》、《秦律》到《明律》、《清律》,都将窃盗罪明文规定,并严加惩处,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这一立法原则。囿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对《唐律》中窃盗罪的构成及处罚问题进行探讨。
作者 孙力
出处 《政法学刊(甘肃)》 1988年第4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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