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深入到农村、街道对少数民族庭院经济问题进行考查。现在就怎样认识和发展庭院经济问题,谈些不成熟的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请专家和学者批评指证。 一、庭院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庭院经济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一个新的突破口,是农村商品经济一个新的生长点。冈为庭院经济的优越性很大,便于管理和集约化经营,经济效益高,致富快。在行业上,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在形态上,既有自然经济,又有商品经济;在经营方式上,主要是独户经营和联合经营。从发展民族经济的关系、内容及其各环节上看,发展庭院经济势在必行,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途。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1988年第1期22-25,共4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