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在理论界一直有定论,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四个方面共同组成这样一条基本原理,即实践是认识论的基础。笔者认为,对于认识和实践的上述关系,若为了强调实践对认识识的重要作用而言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如果不加任何限定,则会有意无意地忽视认识的作用和意义。此外,在认识和实践孰先孰后的关系中,认为实践恒定地在认识之先,也是片面的。在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动力”二者的意义上。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112-116,67,共6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