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行政诉讼审理范围的模式选择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是指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所能够涉及的领域,亦称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度。它所要回答的问题:(1)是进行法律审,还是既进行法律审,又进行事实审?(2)是仅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还是对全案进行审查?(3)是仅就当事人的诉状和行政机关的卷宗进行审查,还是超出卷宗范围进行审查。选择何种模式来确定我国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作者 江必新
出处 《法学评论》 1988年第3期36-38,共3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0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