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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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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亦即儒家经义法律化的过程。西汉儒臣发起的“以经决狱”,把经义置于法律之上,运用于审判实践之中,因而首先从司法领域吹响了经义法律化的号角,拉开了法律儒家化的序幕。东汉儒臣接着发起的“以经注律”,为儒家化运动又找到了新途径,打开了新局面。一个由经师大儒组成的注释法学派,其势有如异军突起、他们以经注律的结果,几乎把法家制定的律文一条一条地全部打上了儒家的印记。两百年“以经决狱”的蓓蕾,两百年“以经注律”的花朵,最后又在历时四百年的“以经立法”中结出丰硕之果。“以经立法”终于把“法”的形式同“经”的内容统一了起来。
作者 刘恒焕
出处 《法学评论》 1988年第6期42-46,共5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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